广大社区居民: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当前,全国上下、各行各业都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构建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在全国范围已经形成了压倒性态势。为了有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如果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或发现下列行为:
(一)以暴力、胁迫方式干预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审批,违反规划设计条件强行实施违法建设的;
(二)在城市公园、游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
(三)在建筑领域以非法方式,阻碍合法建筑材料进场和渣土清运,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的;
(四)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组织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逼迫搬迁或者煽动闹事阻挠合法征收的;
(五)违背购房者意愿,以胁迫方式违法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质量不合格房屋强行交付的;
(六)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驱逐租户、随意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的;
(七)物业服务企业,违法强势捆绑收费,强行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和空间,以胁迫方式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有组织地滋扰业主,以暴力胁迫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干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改选的;
(八)强行插手占道经营、违法设置广告牌匾;有组织的以非法手段阻挠城市管理正常执法的;
(九)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权力强揽工程项目、指定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